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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強化基因改造食品標示資訊揭露及維護市民食用安全,高市府衛生局一○五年針對基因改造食品標示稽查,截至十二月廿九日共稽查三百五十六件,標示均符合規定。另針對市售黃豆、玉米抽驗六件,檢驗基因改造品系,結果皆為國內查驗登記核准之品系,檢驗結果與外標示相符。

我國基改包裝食品自九十二年起即須強制標示並分階段擴大實施範圍,已由包裝食品擴大至食品添加物、散裝食品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之食品,管理與歐盟一致。針對非基因改造食品原料非有意攙入基因改造食品原料超過三%,即視為基因改造食品原料,須標示「基因改造」。

以上稽查結果,可逕上高市府衛生局網站食品衛生專區查詢,民眾若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歡迎逕洽衛生局食品衛生科,洽詢專線:七一三四○○○轉食品衛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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